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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春秋拍卖:关岭自治县县域内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5:22  发布者:贵州春秋拍卖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1988次

【08月21日】关岭自治县县域内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拍卖公告

经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21日(星期三)下午14:30分在安顺市西秀区武当路与定安大道交叉处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大厅公开拍卖“关岭自治县县域内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1、出让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出让标的名称:关岭自治县县域内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3、基本情况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本次出让地块:关岭自治县县域内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详见宗地图,土地用途分别为商住用地、住宅用地。
(二)参与竞买者在报名时需对应宗地缴纳相应的竞买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在约定时间内付清成交价款。
(三)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12号、13号、14号、15号、18号、19号、20号、21号、22号、23号、24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中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
(四)买受人需按照合同约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完全部的土地出让金,如不能按期缴纳,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缴纳未支付出让金1‰的违约金。
(五)买受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六)买受人需在按规定交纳土地拍卖佣金、契税以及土地拍卖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后才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
(七)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报名竞买前需到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了解相关情况,按规定办理手续。
(八)其余未尽事项严格遵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竞买人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不可以联合申请。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竞买申请。(注:凡曾经存在违法违规用地,且未接受处理或尚在处理中的、欠缴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的、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按时开工和竣工的、被银行系统列入“黑名单”的,不得报名参与竞买)。
(二)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或公司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申请书、保证金承诺书等资料(具体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及关岭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要求为准)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征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
四、本次拍卖出让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
(一)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传真,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
(二)本次拍卖出让事项以拍卖出让文件的文本内容为准。如有变更的,将在相关媒体刊登补充公告,届时将以补充公告中修订或补充的内容为准,具备与拍卖出让文件相等效力。
五、展示与报名时间地点
标的展示:标的物所在地。
展样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17:00前(工作时间内)
报名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anshun.gov.cn/)
六、拍卖会地点与时间
拍卖会地点: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拍卖大厅)
拍卖会时间:2024年8月21日14:30时。
凡有意参与竞买者,请于2024年8月19日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并向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竞买申请,逾期不予受理竞买申请。
七、保证金缴纳方式、时间与银行账户
1、单位报名的竞买保证金须从各单位账户转入;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为2024年7月19日至2024年8月19日17:00时止。
2、开户银行:贵州银行安顺若飞支行;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号:3137 1100 0107;账号:0333001400000001。
注:保证金缴纳程序严格执行缴费码机制,竞买人在交纳保证金时,必须在汇账单附言或备注栏中正确无误地写清楚下载拍卖资料时获取的9位随机码(附言或备注栏中必须填写9位随机码,不要填写其他任何信息)。
八、特别提醒
1、首次进入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竞买人报名的需先到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入库登记和CA证书,自然人的需电话联系交易中心信息部办理入场登记获取登录账号,然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报名。(信息部电话:33343719)
2.竞买人应随时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出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如竞买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竞买人获取的出让文件内容与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从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获取的文件澄清或更正等通知内容为准。
4.竞买人下载出让资料后需线上上传: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书、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竞买申请书、承诺书、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收据。(注:其中竞买申请书、承诺书购买的出让资料里有表格,只需代办人填写并签字盖章即可,同时法人自己办理的不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竞买人请务必关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办事指南”中的“土地竞买人操作手册”。
6、参与本次拍卖竞拍的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企业竞买,须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公民个人竞买,须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代理竞买,代理意向竞买人应持有委托人的授权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明。
九、成交确认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出让结果,公示期5日。
2、本次拍卖“关岭自治县县域内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买结束后,双方达成一致后,买受人将与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十、拍卖出让成交后的相关事宜
1、本次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成交确认后,买受人于成交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的,视为取消竞得者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成交后须按照拍卖文件约定时间内向我公司支付拍卖佣金。
3、拍卖成交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土地拍卖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买受人足额缴清上述费用后才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手续。
十一、注意事项
1、意向竞买人在递交报名申请前应到出让人处了解,充分了解具体项目位置情况及周边条件及当地政府对项目开发相关政策等情况,避免增加投资风险;
2、买受人应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准备办理关岭自治县县域内1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所需相关资料,相关事宜请咨询出让人;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办理请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4、如买受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取消竞买资格或因自身原因放弃竞买资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重要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交易,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本次拍卖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资金币种均为人民币;
4、拍卖出让的其他未尽事宜,由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和通知;
5、如对本次特许经营权出让存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十三、联系方式
出让人: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伍明诗
联系电话:15185392793
拍卖机构: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20号新大陆广场10楼D座)
联系人:杨林
联系电话:15286012720


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7月19日






标的详情

拍品1号: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一宗
规划用地面积:121 ㎡
起拍价:48万元          保证金:9.6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该资产的用地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18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21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抵公共道路,西抵吴基荣住宅,南抵交通路,北抵本单位空坝。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 5;2.建筑限高(M)≤17;3 建筑密度 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 605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121 ㎡,居住面积 484 ㎡,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2号: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一宗 
规划用地面积:119.58 ㎡
起拍价:47 万元          保证金:9.4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该资产的用地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19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19.58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北抵晒甲巷,西北抵道路,东南抵拟出让用地,西南抵交通路。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 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 597.9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121 ㎡,居住面积 484 ㎡,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3号: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一宗 
规划用地面积:147.79 ㎡
起拍价:59 万元          保证金:11.8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该资产的用地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20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47.79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北抵晒甲巷,西北抵拟出让用地,东南抵拟出让用地,西南抵交通路。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 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 738.9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147.79 ㎡,居住面积 591.16 ㎡,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 4 号: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一宗 
规划用地面积:154.45 ㎡
起拍价:61 万元          保证金:12.2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该资产的用地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21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54.45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北抵晒甲巷,西北抵拟出让用地,东南抵拟出让用地、朱仲能住宅,西南抵交通路。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 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 772.25 ㎡,其中商业建筑面积 154.45 ㎡,居住面积 617.8㎡,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5号: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一宗 
规划用地面积:114.32 ㎡
起拍价:25 万元          保证金:5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22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14.32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北抵孙清林住宅、阙礼松住宅,西北抵共用小路,东南抵道路、廖婉伊住宅,西南抵采光通道。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1 层为 1、2-5 层为 2.6;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 层为 100%、2-5 层为 65.10%;4.总建筑规模:地上 412 ㎡,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6号: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一宗 
规划用地面积:171.50 ㎡
起拍价:51 万元          保证金:10.2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23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71.5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北抵陈兴贤住宅,西北抵陈兴贤住宅,东南抵拟出让用地,西南抵晒甲巷。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 857.5 ㎡,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7号: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一宗 
规划用地面积:176.36 ㎡
起拍价:53 万元          保证金:10.6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交通路老客运站斜对面(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24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76.36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北抵陈兴贤住宅、共用小路,西北抵拟出让用地,东南抵共用小路,西南抵晒甲巷。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 881.8㎡,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8号: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园西侧(原安置地地块)2 号宗地 
规划用地面积:193.36 ㎡
起拍价:65 万元          保证金:13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缘西侧(原安置地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12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93.36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抵冷应鹏住宅,西抵黄天祥安置点,南抵公共道路,北抵公共道路。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966.8 ㎡,其中商业 193.36 ㎡,住宅 773.44 ㎡;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9号: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园西侧(原安置地地块)3 号宗地 
规划用地面积:185.84 ㎡
起拍价:63 万元          保证金:12.6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缘西侧(原安置地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13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85.84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抵罗梅安置地,西抵安置地,南抵公共通道,北抵公共通道。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929.2 ㎡,其中商业 185.84 ㎡,住宅 743.36 ㎡;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10号: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园西侧(原安置地地块)4 号宗地 
规划用地面积:162.19 ㎡
起拍价:55 万元          保证金:11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缘西侧(原安置地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14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62.19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抵安置地,西抵王敏住宅,南抵安置地,北抵公共通道。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810.95 ㎡,其中商业 162.19㎡,住宅 648.76 ㎡;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拍品 11 号: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园西侧(原安置地地块)8 号宗地 
规划用地面积:120 ㎡
起拍价:41 万元          保证金:8.2 万元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关索街道办水韵佳缘西侧(原安置地地块),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规条通字(2024)15 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面积为 120 ㎡。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抵安置地,西抵安置地,南抵公共道路,北抵公共通道。该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技术指标:1.容积率:≤5;2.建筑限高(M)≤17;3.建筑密度:≤100%;4.总建筑规模:地上≤600 ㎡,其中商业 120 ㎡,住宅 480 ㎡;5.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6.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7.道路红线控制: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8.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
特别说明:
     1、拍卖人只对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认真看样之后确定是否参与竞买,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认可。
     2、买受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后,须承诺在一年内开工建设,三年内必须竣工验收。如不能按期开工、竣工,自违约之日起,每日须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1‰的违约金。
     3、买受人拍得该标的后,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等文件规定,缴纳出让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评估费、测量费、契税等),足额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相关费用后依法办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4、该标的地上建筑物由买受人负责进行拆除,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本场拍卖会所有标的面积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际面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时面积为准,若数据有差异,成交价不因此调整,标的物移交以实际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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