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0851-86571340
发布时间:2023-09-25 14:37 发布者:贵州春秋拍卖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644次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3日14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遵义市)国有产权电子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1.122.63.26:88/TPBidder)对习水县文化路、娄山中路、中医院足球场、体育馆共计28处商业用房资产进行公开电子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
拍品编号
标的名称
用途
建筑面积(㎡)
租赁单价
(元/㎡/月)
起拍价(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1
东皇镇文化路二栋2-6号
商业
38.50
7.00
10769.00
1000.00
东皇镇文化路二栋2-7号
商业
12.70
7.00
东皇镇文化路二栋2-8号
商业
38.50
7.00
东皇镇文化路二栋2-9号
商业
31.30
7.00
2
东皇镇文化路二栋2-10号
商业
19.13
7.00
1,607.00
100.00
3
娄山中路科技楼1-1号
商业
46.00
76.00
167808.00
10000.00
娄山中路科技楼1-2号
商业
46.00
76.00
娄山中路科技楼1-3号
商业
46.00
76.00
娄山中路科技楼1-4号
商业
46.00
76.00
4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2号
商业
43.21
12.00
6,222.00
600.00
5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3号
商业
27.25
12.00
3,924.00
300.0
6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4号
商业
30.61
13.00
4,775.00
400.00
7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5号
商业
33.29
13.00
5,193.00
500.00
8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6号
商业
35.57
15.00
6,403.00
600.00
9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7号
商业
37.51
15.00
6,752.00
600.00
10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8号
商业
39.02
16.00
7,492.00
700.00
11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9号
商业
40.18
16.00
7,715.00
700.00
12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10号
商业
41.00
18.00
8,856.00
800.00
13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11号
商业
40.31
18.00
8,707.00
800.00
14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14号
商业
39.54
32.00
41936.00
4000.00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15号
商业
69.67
32.00
15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17号
商业
36.69
51.00
43654.00
4000.00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18号
商业
34.64
51.00
16
中医院足球场1期门面20号
商业
63.50
52.00
39,624.00
3000.00
17
中医院足球场2期门面11号
商业
33.02
26.00
10,302.00
1000.00
18
中医院足球场2期门面12号
商业
33.58
26.00
10,477.00
1000.00
19
西城区体育馆1号
商业
45.24
47.00
51030.00
5000.00
西城区体育馆2号
商业
45.24
47.00
租赁权期限:
1、本次标的物一年起租,租赁期3年。
2、租金涨幅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4%以内,最终以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为准。
特别提示:
1、按现状拍租,拍租标的物有可能会发生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管道爆裂或消防等问题,须买受人(租赁权竞得人)自行维修维护及解决,委托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且买受人(租赁权竞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拍卖租赁权成交价款、拍卖租赁权佣金、房屋履约保证金等。
2、拍租须知:
(1)承租人需按年度支付租金,支付期限为每年到期前10日前。
(2)承租人须缴纳年租金3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与第一年租金同时收取。
(3)租赁期间,非经甲方书面允许承租人不得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4)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双方应对租赁房屋和附属物品、设施设备及水电费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5)承租人未清理干净租赁房屋交还甲方,甲方有权聘请第三方清理干净租赁房屋,聘请第三方清理租赁房屋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甲方有权用承租人的履约保证金支付该笔费用。
(6)承租人向甲方交还租赁房屋时留置的任何物品,视为遗弃物,任凭甲方处置。甲方处置遗弃物而支付的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7)承租人每半年对租赁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及时修缮保养,保证承租人能安全、正常使用。修缮保养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租赁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向相关单位交纳。承租人未按时交纳,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全部由承租人承担,与甲方无关。甲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同时承租人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租赁期间,在租赁房屋内发生的侵犯第三人、承租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或其他责任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甲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承租人追偿,同时承租人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0)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由承租人自行负责,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该房屋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高空抛物、水电和天然气使用不当、房屋内摔倒等给承租人及同住人造成的人身伤害,甲方都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因这些事故导致甲方财产损失,甲方有权向承租人索赔。
二、竞买人资格及优先承租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中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各类主体如参加竞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标的均无优先承租权。
三、交易方式
本次电子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式的网络竞价方式。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成交;最高报价低于保留价的,电子竞价不成交。
四、竞买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买报名时间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截止。竞买报名和电子竞价均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111.122.63.26:88/TPBidder)进行,竞买人须按照本《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买须知”进行登记、提交报名申请、交纳保证金及参与竞价等操作。
本次竞买不收取报名费、资料费,拍租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承租人按第一年总租金的2%向拍卖人支付拍租佣金。
五、竞买保证金
拍品竞买保证金详见标的基本情况。
缴纳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12日,竞买保证金须以转账方式支付至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支付。
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信息为:
收款户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收款账号:5230615000735640001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竞买保证金的支付方式及处置方式详见“竞买须知”。
特别提示:竞买人交纳保证金且保证金到账后方可参与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到达收款银行时间为准。(如跨行支付,实际到账时间可能延迟,请竞买人注意掌握支付时间,尽量提前支付)。
六、标的展示
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地址:习水县文化路、娄山中路、中医院足球场、体育馆
展示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2日(工作日内9:00-17:00)
查看标的请提前预约。
七、网络竞价
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5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系统自动延长竞价时间5分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
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重新5分钟倒计时,直至5分钟倒计时间内没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时。
八、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
买受人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竞买须知”要求持相关材料与本单位签署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缴纳成交价款的具体要求详见《交易文件》第二章“竞买须知”。
九、对异议的处理方式
按“竞买须知”第十三条执行。
十、电子竞价咨询地点及电话
1. 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王先生15285056952)
2.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注册:0851-28766839 保证金缴纳和退付:0851-28766822 业务办理:0851-28766823 软件系统使用:0851-28766826、18183437863、(qq:736359940)
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