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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1-86571340
发布时间:2023-07-12 16:55 发布者:贵州春秋拍卖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669次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3年7月25日14:30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qiannan.gov.cn/)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一、拍卖标的
拍品名称:罗甸县逢亭矿山所涉碎石、泥土混合废渣
起拍单价:10元/吨 竞买保证金:20万元
二、参加竞买条件:
1、前置资格审查条件:
(1)、竞买人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与本次竞价范围相关)和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竞买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营业执照主营业务范围包含矿山废石再利用项目,并具有本项目相应的其他要求;
(4)、最近三年无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记录;
(5)、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
(6)、提供《征信报告》《承诺书》等佐证资料;
前置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拍卖资格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拍卖行为无效。
2.收取保证金单位、地点、账号、提交地点: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都匀经济开发区黔南大道原黔南州农机校内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南分行
虚拟子账号:保证金账号由竞买人在完成填写报名信息后在交易系统自行获取(23位的虚拟子账号,各竞买均不相同)。
3.意向竞买人一旦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就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扣除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竞买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意向竞买人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③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缴纳拍卖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下午17时止,拍卖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到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显示为准。
5.温馨提示:
(1)由于银行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到账,建议至少提前一至二个工作日转账,必须银行卡转账或对公账户转账。
(2)标的物成交后,买受人需向我公司支付2万元的拍卖佣金。
三、展样、报名时间:
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工作日工作时间内)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4日下午17时前,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节假日除外。
四、展样地点:标的所在地(需提前联系电话预约:15286012720)
五、保证金结算:
拍卖结束后,竞买人所交20万保证金由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竞买人原缴款账户。
六、咨询电话:
15286012720(杨先生)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854-8232508
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12日
标的详情
拍品名称:罗甸县逢亭矿山所涉碎石、泥土混合废渣
起拍单价:10元/吨 竞买保证金:20万元
标的描述:
罗甸县逢亭矿山所涉碎石、泥土混合废渣一批,实际情况以现状为准,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