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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调整新会员“首次入会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1 09:35  发布者:  访问次数:1885次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贵拍协字〔2023〕第09号

 

关于修订《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调整新会员“首次入会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根据《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章程》规定、《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吸收更多的拍卖企业加入协会,扩大行业规模,结合协会实际情况,经五届五次理事会、五届四次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对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第五届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会费收取标准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删除第三条第四款中“新会员入会第一年为壹万元”的内容,原第五款修订为第四款“个人会员暂时不收取会费。协会只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非会员单位需向协会缴纳相应服务费用,才能提供培训咨询、拍卖师调转、出具年检核查证明等服务”。新企业入会需满足入会条件,缴纳叁仟元入会费,经理事会批准同意即可成为我会的会员单位。

特此通知。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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