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拍卖公告

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关岭县花江镇不动产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3 16:00  发布者:贵州春秋拍卖有限公司  访问次数:1404次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2年4月22日(星期五)上午11:00在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天书酒店旁城投集团二楼会议室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农业服务中心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268.4㎡,地上5栋房屋,总建筑面积为1547.56㎡,其中计入产权面积房屋共计两栋,建筑面积为525.88㎡,其余房屋(建筑面积为1021.68㎡)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需拆除不计入产权面积,起拍价:504万元

2、关岭自治县花江镇敬老院用地总用地面积为751.93㎡,地上5栋房屋,总建筑面积共为656.11㎡,拍价:365万元

展样、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2022年4月22日报名截止至上午10:00,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

展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报名地点: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顶云天书酒店旁城投集团二楼会议室

咨询电话:15286012720(杨先生)


有意竞买者,请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报名点报名,详情备有资料,在报名点咨询、索取。


 

详情扫码关注贵州春秋拍卖微信公众号




贵州春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3月23日



标的详情

拍品1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农业服务中心用地

起拍价:504万元     保证金:112万元

拍品编号

标的名称

总用地面积(㎡)

房屋总建筑面积(㎡)

房屋计入产权面积(㎡)

1

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农业服务中心用地

1268.4

1547.56

525.88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县花江镇和平东街左侧,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总用地面积为1268.4㎡,地上建筑物为5栋,总建筑面积为1547.56㎡,其中计入产权面积房屋共计两栋,建筑面积为525.88㎡,其余房屋(建筑面积为1021.68㎡)因年久失修已成危房需拆除不计入产权面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该资产的用地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源规条通字(2021)142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拟出让红线范围用地面积为1268.4㎡,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抵和平东街,南抵花江镇中山社区、公共通道,西抵范某某住宅、任某某住宅、郑某某住宅,北抵公共道路。该地块的用地使用强度及建筑设计要求为:1.容积率≤4.54;2.建筑占地面积(㎡)≦1189.01;3.建筑限高(M)≤18;4.建筑密度(%):第1层≤93.82%,第2、3、4、5层≤90%;5.总建筑规模(㎡):地上≤5755.25,地下鼓励开发地下空间,其中第1层商业≤1189.01,第2、3层商业≤2283.12,第4、5层住宅≤2283.12;6.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0层;7.交通出入口方向:东、北侧;8.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0.道路红线控制: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1.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按《安顺市城市管理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2.城市设计要求:建筑立面设计条件必须符合花江镇城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建筑退让;13.市政及公共设施配套要求:按《城市规划要求规范》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14.其他:需考虑周边建筑及街面视觉效果,处理好相邻建筑的关系。


拍品2号:关岭自治县花江镇敬老院用地

起拍价:365万元     保证金:81万元

拍品编号

标的名称

总用地面积(㎡)

房屋总建筑面积(㎡)

2

关岭自治县花江镇敬老院用地

751.93

656.11


标的描述:

标的坐落于关岭自治县花江镇富康大道左侧,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性质为出让。总用地面积为751.93㎡,地上建筑物为5栋,总建筑面积共为656.11㎡。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修建房屋时须根据县自然资源局核定该资产的用地的指标及出具的关自然资源规条通字(2021)144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拟出让红线范围用地面积为751.93㎡,该地块的用地范围及界限:东抵富康大道、成某住宅,南抵雷某某住宅、富康社区公厕,西抵公共道路,北抵彭某某住宅、花江政府用地。该地块的用地使用强度及建筑设计要求为:1.容积率≤4.25;2.建筑占地面积(㎡)≦639.14;3.建筑限高(M)≤18;4.建筑密度(%)≤85%;5.总建筑规模(㎡):地上≤3195.7,地下鼓励开发地下空间;6.建筑层数:地上5层,地下0层;7.交通出入口方向:西侧;8.建筑间距(M):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9.日照间距系数:严格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0.道路红线控制:按《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1.建筑后退用地边界、道路红线距离(M):按《安顺市城市管理管理技术规定》执行;12.城市设计要求:建筑立面设计条件必须符合花江镇城市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安顺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建筑退让;13.市政及公共设施配套要求:按《城市规划要求规范》落实各项市政配套设施;14.其他:需考虑周边建筑及街面视觉效果,处理好相邻建筑的关系。


copyright @ 2017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址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188号外贸大楼三楼
 联系电话:
0851-86571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