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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12-22 12:35 发布者: 访问次数:2024次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贵拍协字〔2021〕第18号
关于做好2021年工作总结及有关工作的
通 知
各拍卖企业:
2021年,我省各拍卖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团结一致真抓实干,全省拍卖行业没有出现过安全生产事故和疫情情况,遵义地区虽然受疫情短暂影响但很快就积极复工复产。今年1~11月,我省拍卖成交额66.67亿元、成交场次1328场,与去年同期相比成交额持平,成交场次、佣金额分别上升188%和22%,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为了不断总结经验,分析拍卖行业市场变化情况,进一步搞好明年全省拍卖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
一、做好2021年的工作总结。协会在年中发布了《关于贵州省拍卖行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贵拍协字〔2021〕第13号),各企业积极面对市场经济新动态,奋力拼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经验,是值得总结的。总结要反映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社会责任等基本情况,也要体现企业经营管理亮点、典型拍卖案例的情况;同时对企业发展问题、市场问题、行业问题等进行剖析和反映。
二、做好2022年的工作计划。随着国家开启“十四五发展规划”、深化改革的各项措施出台和实施,市场化资源配置改革更加广泛,同时,我国经济社会已经进入数字经济时代,加上后疫情时代带来的经济不确定性,实体经济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拍卖业应该机遇大于挑战。为搞好企业的开篇布局,各企业要认真制订好工作计划,计划不仅可包括自身工作思路、内容、方式方法等的构想外,也可涵括对协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具有建设性、前瞻性、可行性强的意见和建议,报协会理事会研究采纳实施的,由协会予以奖励。
三、做好先进企业申报工作。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先进企业申报。申报2021年度先进企业请按照《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拍卖企业奖励办法》和《贵州省拍卖企业评优申报表》(见附件),作好资料汇总、申报工作,并做到准确、及时、有分析。
四、各企业做好全国拍卖行业管理信息系统(http://auc.mofcom.gov.cn/auc_new/)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的月报统计和年报工作。
特别说明: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数据能及时反映拍卖行业情况。统计工作列为对企业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今后对企业拍卖资质等级评定、企业年检、达标评比等非常重要;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必须于每月25日至次月6日前按照要求全面、准确填报经营情况,即使当月没有成交数据,也要进行零申报。协会自今起,“企业经营统计”将直接采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上的数据,不再使用《贵州省拍卖企业××××年度经营统计报表》上报。
五、各企业将2021年的工作总结、先进企业申报材料于2022年1月21日前寄送至协会。地址: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188号外贸大楼三楼。电子版应同时报送至631789210@qq.com邮箱 。
联系人:刘 斌
电 话:0851—86571340/13809448626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贵州省拍卖企业评比奖励办法
(2016年7月修订)
随着拍卖行业的发展壮大,市场上人们对拍卖业认知度的提升,社会对拍卖行业的要求越来越高。为鼓励和推动拍卖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评范围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会员企业。
二、参评条件
遵守、执行《拍卖法》,本着“三公一诚”原则,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行业自律,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社会效益,承担社会责任,均可参评。
三、考核项目及分值
(一)经济效益指标:基础分60分。其中:
1、拍卖成交额,20分;
2、佣金收入,20分;
3、拍卖场次,10分;
4、税后利润,10分;
(二)社会责任指标:基础分14分。其中:
1、缴纳税金,4分;
2、信息报送,6分;
3、宣传报道;4分
(三)行业业绩指标:基础分18分。其中:
1、支持协会工作,9分;
2、行业自律,5分;
3、员工培训,4分;
(四)市场开拓指标,基础分8分,其中:
1、市场化、专业化水平,4分;
2、拍源开辟、市场拓展力度,4分;
(五)加分项目
1、公益拍卖,2分;
2、社会捐助,2分;
3、受到表彰,2分;
四、评选办法
1、每年年终至次年元月底以前,由企业自行总结,并附上相关文字说明及复印件,向省拍协申报;
2、省拍协根据企业申报材料,逐项考核记分,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经抽查核实,提出初评名单,报理事会审查批准,给予奖励表彰。获“贵州省拍卖行业年度先进企业”的企业领导(法人),同时评为年度拍卖企业优秀经理。
3、如有违法违纪或虚假行为,取消参评资格。
五、奖项
1、“贵州省拍卖行业年度先进企业”;
2、“贵州省拍卖行业某年度——某年度连续三年先进企业”;
3、“贵州省拍卖企业年度优秀企业”;
4、“贵州省拍卖企业年度优秀经理”;
5、“年度单项奖”;
六、奖励
对获得奖项的企业、经理由协会发给荣誉证书。奖金,原则上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酌定。对于一些单项突出的,奖金可由协会酌情发给。由企业发给的,为便于企业把握和企业间平衡,提出如下参考标准:
1、对获得“贵州省拍卖行业年度先进企业”的企业,及获得“贵州省拍卖行业某年度——某年度连续三年先进企业”,可给员工发500-1000元奖金;
2、对获得“贵州省拍卖企业年度优秀经理”的,企业可发给1000-2000元奖金;
七、本办法由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
附:1、贵州省拍卖企业评比奖励考核记分标准
2、贵州省先进、优秀拍卖企业评分表
附1:
贵州省拍卖企业评比奖励考核记分标准
一、经济效益指标(基础分 60分)
所列四项指标,分别按上年行业前20名平均数(以下简称平均数)进行考核记分。即:达到平均数的记基本分,达不到的,不计分;具体记分如下:
1、拍卖成交额 基本分20分,比“平均数”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
2、拍卖佣金 基本分20分,比“平均数”每增加20万元,加1分;
3、税后利润 基本分10分,比“平均数”每增加5万元,加2分;
4、拍卖场次 基本分10分,比“平均数”每增加2场,分别加1分。
二、社会责任指标(基本分14分)
1、缴纳税金 。达到“平均数”的记基本分;达不到的不记分。比“平均数”每增加5万元加1分。
2、信息报送。报送经营情况统计报表,调研材料及相关资料及时、完整、准确的记基本分,月报有缺报,年报迟报的各扣一分;在统计工作年度评比中,获先进称号的,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对只要求部分企业报送的调研材料及资料,按时报送的每份材料加1分。
3、宣传报道。在中拍协或省拍协杂志或简报上有一篇正面报道的记基本分,每增加一篇加1分。有一篇媒体正面报道加2分。
三、行业责任指标(基础分18分)
1、支持协会工作
①履行会员、理事、副会长义务、责任的记5分;勇于承担协会临时安排工作任务,视难易程度酌情加1-2分。
②按时报送年终总结,并能反映企业当年经营管理情况和来年经营思路及相应举措的记4分;否则酌情扣分;未报总结的不得分。
2、行业自律。无投诉、举报的记基本分。有投诉、举报经查属实的不记分。
3、员工培训,培训1人次的记基本分,每增加1人次加1分;取得行业、专业培训证书或参加党政部门指定培训的,每有1人次多加1分。
四、市场开拓指标
1、市场化、专业化水平。达到平均数的记2分,每超10%加1分;专业化达到专人、专项水平的记2分,否则不得分。
2、拍源市场开辟力度。有新的拍品成交或者标的开辟了新来源。
五、加分项目
1、公益拍卖。有一次基本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
2、社会捐助。有一次的记基本分,每增加一次加1分。价值达万元的,每万元另加1分。
3、受到表彰。有工商部门表彰的记基本分。或其他部门表彰的,每一项加1分。
附2: |
||||
申报企业: |
||||
考评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加分 |
情况说明 |
经济效益 |
拍卖成交额 |
20 |
每增加1000万元加1分 |
以上期前二十名平均数为基数 |
拍卖佣金 |
20 |
每增加20万元加1分 |
||
拍卖场次 |
10 |
每增加2场加1分 |
||
税后利润 |
10 |
每增加5万元加1分 |
||
社会责任 |
缴纳税金 |
4分 |
每增加5万加1分 |
同上 |
信息报送 |
6分 |
获得1、2、3等奖分别加3、2、1分 |
含统计报表、统计分析、调研材料及资料 |
|
宣传报道 |
4分 |
业内报道每多一篇加1分,业外每多一篇加2分 |
相应复印件及文字说明 |
|
行业责任 |
支持协会工作 |
9分 |
承担协会临时工作酌情加1-2分 |
文字说明 |
行业自律 |
5分 |
|
文字说明 |
|
员工培训 |
4分 |
每增加一人次加1分 |
文字说明 |
|
市场开拓 |
市场化专业水平 |
4分 |
市场化水平每增加10%加1分 |
与上年平均数比 |
拍品挖掘市场拓展力度 |
4分 |
每增加一个加2分 |
文字说明 |
|
加分项目 |
公益拍卖 |
2分 |
|
公告复印件 |
社会捐助 |
2分 |
|
收据 |
|
受到表彰 |
2分 |
|
复印件 |
|
合 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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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贵州省拍卖企业统计工作评比奖励办法
(2016年7月修订)
为及时、准确统计全行业相关经营活动信息。为政府制订政策,为行业了解、预测市场,为指导企业调整经营思路提供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一、参评单位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评比事项
(一) 经营统计月报
(二) 经营统计年报及说明
(三) 经营年度统计分析
(四) 经营相关统计信息
三、评比记分标准
(一) 分制:百分制
(二) 分数分配
1、统计月报60分,一年12个月,缺报一个月扣5分,连续三个月缺报者,全年月报不给分。
2、统计年报20分。
①按时报达记5分,迟到一天扣1分,以电子版时间为准,扣完为止。
②无差错记15分,错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3、编表说明5分。
说明事项包括:
联合拍卖场次及成交额和佣金。
佣金最高和最低的标的各是什么,比例各是多少。
财务核算实行的是权责发生制还是收付实现制,实行收付实现制的企业报告期收到上期的佣金各是多少,支付上期的费用和未支付的费用各是多少
简述亏损原因
简述流拍原因
若添加确有应予说明的事项,每有一项加1分。
4、年度统计分析20分。
按时报送记5分(年报报出后的10日内),延迟报达扣2分,扣完为止。
内容齐全记15分。
要求有如下内容:
a、主要指标,本期数与上期比增减数及增减幅度。(包括成交额,佣金,场次,大类标的及拍品来源)
b、从经营理念,思路和业务举措,服务质量,以及开拓创新等方面寻找引起上述变化的原因。
c、来年市场预测及应对、举措。
5、相关统计信息加分项目。
本项是考虑报告期可能发生需临时报送的经营信息资料,凡按时按要求报送的,每完成一项加2分。
四、表彰名额
按总分高低排序,前6名,最多前10名为先进企业,再在其中按分数多少分一、二、三等。
五、奖励:
一等奖 500元
二等奖 300元
三等奖 200元
六、本办法由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