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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诚信拍卖企业”检查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3 10:02  发布者:  访问次数:2908次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文

 

贵拍协[2017]第20号

 

关于开展“诚信拍卖企业”检查活动通知

 

各拍卖企业:

    I年初,国家商务部下达了商流通发[2017]50号“关于规范和促进拍卖行业发展的意见”。该“意见”第二条第七款和第三条第十一款就建立行业诚信体系作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强调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强化依托拍卖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与有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统一归集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公示。建立拍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服务失信“黑名单”等制度,支持、引导第三方机构开展拍卖企业服务信用评价,定期发布诚信经营企业和标准化达标企业。逐步实施拍卖企业分类管理,将拍卖企业违规失信记录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与诚信建设,规范行业发展秩序。推进行规行约制定,规范会员单位和从业人员行为,制定诚信守则。

诚信体系建设是行业发展的保障,省拍协自成立以来做了大量工作,并于2011年下达了贵拍协[2011]16号“关于开展诚信拍卖企业评比活动”的通知。自活动以来,全行业已有34家企业被评为“诚信拍卖企业”,这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为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作出了贡献。但是,由于社会方方面面的影响,仍有在竞争招标中违背行规,出现低佣金投标、不正当竞争等现象,干扰了拍卖市场的经营秩序,影响了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严重损害了绰粜幸档恼体利益。为了总结五年来诚信拍卖评比活动,推动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杜绝拍卖经营中的不良行为,经四届六次理事会研究为了贯彻商务部文件精神,决定2017年继续推动诚信建设的活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开展”诚信拍卖企业”的自查自纠工作

    凡是获得“诚信拍卖企业”荣誉称号的企业,按照贵拍协字[2011]第16号关于开展诚信拍卖企业评比活动的通知精神,s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于2017年8月18日前把自查情况书面报告协会,协会将在近期择时进行抽查。通过本次抽查,旨在总结提高全省拍卖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

    二、尚未参加评比的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通过评比成为诚信>卖企业。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低佣金投标,相互诋毁等不良行为,企业应自查自纠,总结经验教训,共同推进全行业同舟共济、和谐发展的大局。

    四、2011年的开展诚信拍卖企业评比活动,对申报时间进行调整,即欲参评的企业每年元月十五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协会秘书处。

五、“诚信拍卖企业”称号为一次评定,永久适用。同时实行动态管理,协会将不定期的展开自查和检查活动,发现有违法违规不良行为的或停业的,由协会秘书处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报理事会讨论处理。

 

 

                           二一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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