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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学习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01 12:08  发布者:  访问次数:2062次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

 

 

 

              贵拍协字〔2014〕第07

 

 

关于2014年度学习安排的通知

 

各拍卖企业:

   根据协会三届八次会员代表会议精神,现将2014年度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拍卖理论与实践》。

     二、学习目的

       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透彻理解深化改革的精神实质,尤其是在拍卖实践中加深A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内涵的理解,从而增强拍卖是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的认识,增强市场信心,提升行业精气神,培育和践行行业“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诚信经营”社会道德底线。以公正促公平,以透明促廉洁,以诚信促发展。唱响主旋律,传A正能量,塑立行业、企业新形象。

       通过《拍卖理论与实践》的学习,吸收新理论、新经验,创新:微,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破解发展难题,迎接新的挑战。

三、学习要求

以企业为单位,自行作出学习计划安排。到年底,每企业集中学习不低于8次。学习时间、学习内学习情况应作好记录。

四、学习方法

       要创新学习方式,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政策为导向,理论联系实际。改变一人读,大家听的方式。以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以座谈、墙报、网络为平台,相互交流互动。以撰写心得、文章为抓手,增强学习系统性、理论性。企业间也叫可联合组织学习,互相交流,同探讨。协会在适当时候,组织讲座、培训,在协会刊物、网站登载学习资料、文章,以供大家学习。以多种学习方式,寻求学习效果。

       五、协会推动学习的措施

       1、将各单位组织学习、领导的n得、文章,列入企业年度评优考核内容,没有组织学习的,领导没有心得、文章的不得评优;集体学习不到8次的,给予扣分。

   2、拍卖师未参加学习,或集体学习不到8次的,没有学习心得、文章的将影响今年拍卖师考核评选。

   3、设立学习组织奖。对组织学习好,有一定学习方式、学习成果的,参加评选“学习组织奖”,协会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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