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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中豪拍卖土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2012-12-10 15:32  发布者:  访问次数:1696次

习水县2012-26(杉王路西段北侧1号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经习水县人民政府批准,受习水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122416时正,在习水县国土资源局2楼交易大厅对位于县习水县城杉王路西段北侧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O)

规划用途

主要规划技术经济指标

出让

年限

竞买保证金

2012-26

(杉王路西段 北侧1号地)

位于习水县县城,东起杉王路西侧2号地块,西至娄山南路,北抵木材加工厂,南至杉王路(杉王大道)。

53117

商业

住宅

建筑占地面积:21246.8O

建筑面积:185909.5O(其中住宅面积:143415.9O,商业面积:42493.6O

容积率≤3.5

绿地率≥35%

建筑密度≤40%

建筑高度:≤100M

 

4070

8000万元

该地块为“现状”出让,由习水县人民政府负责完成征地拆迁。交地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可单独或联合竞买。若竞买人为习水县外的房开企业或习水县内、县外的非房开企业或个人,竞得土地后,须就该项目在习水注册成立具有开发本宗地资质的机构,其机构的法定代表人必须由竞得人或竞得企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并以新公ǖ拿义与委托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2、凡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违反出让合同、闲置土地等不良记录的,及其参股、控股、投资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拍卖。拍卖过程中若发现有上述不良记录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的,出2人有权终止已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出让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申请登记:

1、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于公告报名时限内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o件,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竞买的,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竞买资格。

2、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在报名截止前进入以下账户:

 开户单位:贵州中豪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遵义市汇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香港路分社

     号:2191010201201100013523

竞买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即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四、咨询、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122412时止

    五、咨询、报名地点:遵义市汇川区北海路长恒花园D

                    习水县新华路商业大楼五楼

六、展示时间、地点:公告之日起至20121223   标的物所在地

七、咨询电话:0852-8208000 13984213333 15085503888

以上地块本公司均备有详细资料,欢迎有意竞买者前来咨询

 

贵州中a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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