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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03 12:28 发布者: 访问次数:1808次
关于2011年(第二十三期)拍卖师
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贵拍协字〔2011〕第10号
各拍卖企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2011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根据《拍卖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规定,现将2011年(第23期)拍卖师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2011年拍卖师资格考试分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10月15日、16日)笔试阶段(三个科目):
10月1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拍卖实务”
10月15日(星期六)下午14:30-17:00“拍卖案例分析”
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拍卖经济学”
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第二阶段主持技巧科目考试。
第二阶段(11月26日、27日)主持技巧科目考试。
二、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凡报名参加2011年(第二十三期)全国拍卖师资格考试的人N,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须符合国务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二)在拍卖企业工作两年以上(须有在拍卖企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品行良好;
(四)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满一年。
(注:即2010年12月30日前获得《中国拍卖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准予报名)
(五)2010年第22期拍卖师资格考试未通过的考生参加补考的,应同时进行补考报名。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的人员,应自2011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通过中拍网(www.caa123.org.cn)进行报名,超过此期限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方式详情请查看中拍网。
中拍协咨询方式:
联 系 人:刘曦 何仕玖 电话:010-68391818
省拍协联系人:李雪柏 电话:0851-6571340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