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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组织管理办法实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4-08 10:31  发布者:  访问次数:1818次

贵拍协字〔2010〕第12号

 

 

关于发布施行《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组织管理办法》通知

 

 

各理事、会员单位: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组织管理办法》(见附件)已经2009年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暨三届八次理事会审议,并经2010年3月27日三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现予以发布施行。

 

 

 

                                              二0一0年四月一日

 

附件: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

理 事 会 组 织 管 理 办 法

 

  

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理事会是我省拍卖行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成员的工作好坏,表率作用直接影响行业i和谐、稳定和发展,根据理事会近两年理事会成员的变动出现的情况,为加强理事会成员的管理,充分发挥理事会成员排头兵作用,推动拍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贵州省拍卖行业协会章程》和三届七次理事会提议,特制定本办法。

一、理事会成员的条件

㈠企业成员。

⒈企业成立时间在两年以上;⒉加入理事时的前两年,拍卖成交额、税利,应是行业中排名较前的企业;⒊顾全大局,维护行业利益,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公约,积极为行业作贡献;⒋按时缴纳会费:⒌积极参与议事,关心支持协会工作。

㈡协会成员。协会会长、副会T、秘书长、副秘书长。

㈢主管部门成员。应是分管拍卖的职能处(科)室负责人,关心支持拍卖行业的工作人员。

㈣社会成员。热心为拍卖行业服务并有一定社会影响、工作关系或有一定学识的人员。

二、理事会成员罢免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理事成员应予罢免:

1、受刑事处分的;

2、违犯行业自律公约,情节严重的;

3、不能履行理事义务,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

三、理事会成员退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理事成员应予退出。

1、理事会成员申请退出的;

2、不履行职责,累计四次不参加理事会会议的;

3、因工作岗位变动,不再与拍卖行业有关的;

4、因病不能坚持工作的。

四、进入、退出、罢免理事会成员的程序和批准权限

㈠进入

1、换届期间,由上届理事会提名推荐,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2、换届后,会员自愿申请加入的,由会员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审议提名,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社会成员,由协会建议,理事会研究提名,交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㈡谐

1、理事会成员申请退出的,由本人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给代表大会通报。

2、第三条中,除第一款外,符合第二至四款的其中之一款的,由理事会作自然退出处理,给代表大会通报。

㈢罢免

依照本办法,作罢免处理的,由理事会提出意见,交代表大会表决罢免

五、对离开理事会的企业成员,由协会收回理事单位牌匾。

六、本办法适用常务理事S其批准权在理事会。

七、各位理事需遵守会议纪律师事务所,有事请假,本人不能到会的,须委托人员参加。

八、本办法经理事会研究,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九、本办法报省民政厅、省商务厅备案。

    十、本办法于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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